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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年报与一季报打架b3zhr1zn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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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年报与一季报“打架”


4月21日晚间,新安股份2013年年报披露,业绩增长与之前的业绩预告相符,达到231.57%。在公司2013年年报中,有一段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化合成公司停产整改事件的表述。2013年12月20日,开化合成公司因员工生产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空气中氯化氢气体浓度超标,被开化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2014年3月经开化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开化合成公司恢复生产。开化合成公司已于2014年3月13日恢复生产。“上述停产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年报中这样表述。


        曾先生表示,既然出事故的开化合成公司恢复了生产,又说“没有影响”。因此,他在4月22日果断出手,以11.97元和11.918元均价先后买了1600股和1300股。算上之前持有的一些股份,曾先生持股成本为12.814元,共计持有9000股之多。可之后该股持续下跌,4月30日,该股更是直接跌停,报9.82元。截至昨日收盘,该股创阶段性收盘新低,报9.15元;曾先生累计亏损达到3.3万余元。


        造成新安股份4月30日跌停且此后持续下跌的原因,被认为是新安股份于4月29日晚上发布的2014年一季报。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净利润4094万元,同比下滑63.35%,特别是预告上半年净利润“下降50%以上”。公司在一季报中解释上半年业绩下降原因时说:“一季度全资子公司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投资者:被公告误导


        “21号晚上发布的年报还是


    ‘涨声’一片,就那么短短8天,29号就说业绩不行了。你看看21号年报里面,说开化公司的事故没有影响,还说恢复了生产。29号季报里面,这个事故又成了主要原因。这怎么解释呢?”曾先生发出了这样的质疑,他觉得是上市公司的公告误导了他。


        “年报中说未产生重大影响是针对2013年的情况说的,不代表对今年一季度没有影响。”新安股份证券事务代表李明乔这样对大众证券报和财信解释。


        追问,公司为何不在年报中说明对一季度的影响,或者对一季度的影响进行预测。而李明乔则说:“年报披露格式中没有这个要求。”对于半年报预告的情况,他表示:“这是我们出于谨慎的考虑而做出的披露。”


        把沟通情况向曾先生进行了反馈,曾先生说:“我觉得不是我误读,就是公司公告误导了我。”


        律师:公司可能“打了擦边球”


        带着投资者的疑虑和公司的回复,采访了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该律师认为,从上市公司来讲,公司在重大事项陈述方面可能“打了擦边球”,对于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披露方面缺乏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但对于投资者,该律师认为“以公司信息披露造成误读,从而造成损失”为由来进行索赔,这一主张的风险也较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三节中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其中,并未对一季报的预告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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