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诺贝尔奖申报应走哪路
毋庸置疑,中国大陆学者至今未摘取诺贝尔大奖是十三亿中国人永远的痛。有识之志就如何培养人才、增强科研能力,赶超世界尖端水平提出了种种思路与途径,因此,外加中国人聪明与勤奋,中国人创造出诺贝尔奖级科研成果指日可待,也就是说,笔者对国人的创造力非常乐观,但对目前的科技奖励机制就实在不敢恭维,甚至担心,诺贝尔奖级科研成果研究出来了能否被国内顺利推荐到国际上去申报该奖项。日前,笔者一个通过验收的科研课拟申请某市科学技术奖励,被告知不予受理,究其原因是笔者主持的课题是通过省水利厅即专业部门而不科技局系统验收的,某市科技局一官员明确表示,凡是非科技部及其下属厅局组织验收的科技成果一律不得参加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同时还面授机宜般地提醒道:“要想参加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下次再搞项目验收就走我们这路,或与我们科技局联合组织验收”。你看,这是什么话,一个科技成果能不能获奖甚至能不能参评,不是看它的科技含量与价值水平,而是看它走哪路验收的。应该讲,你可以不授奖(成果水准不够嘛),但不能不受理申报,退一万步说,设门坎可以,但也不能为我独尊,排除异己。现在许多医院都已经改变了过去检查报告正常互不承认,让病人重复检查浪费时间与金钱之陋习,我不是为自己科研成果不能参评感到痛心,而是为国家科技发展前景会因此受到影响而感到悲哀。科技局的官员们,殊不知,科教兴国,建立创新型社会,需要举全国之力兴办科技,两条腿走路,发挥各部门和私企的积极性,多方投入,共同攻关,力创成果,绝非科技主管部门一家所能包办代替的。但是,谁出资谁下任务谁组织验收,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科研投入多元,自然成果验收部门众多,科技主管部门为什么非得要自己组织验收的项目才能评奖呢?究其原因,还是利益的驱使,眼下有一惯例,谁申请召开验收会谁就得准备发红包,谁组织验收谁聘请自己圈内专家谁领头拿红包,人手一份,少则几百,多则几千,耗费巨大,譬如笔者主持的一个科研经费3万元项目开一下验收会就花掉了1.5万元,真是不堪重负,苦不堪言(我不知道诺贝尔奖评委们是否也有红包可拿)。由此可见一般,全国每年有多少科研经费被这大大小小验收会花掉了,吃香的喝辣的验收专家们,“君子动口不动手”,他们每人只要隔靴抓痒原则上讲几句,红包到手一切都罢了,验收成了“宴收”。如此“宴收”成果,良莠不分,科技局的官员们心知肚明,而科学技术奖励申请是不(能)收费的,自然无法发红包组织专家评审,而科技局的官员们又没有能力与水平对参差不齐的“宴收”成果进行甄别(其实没有能力与财力,也可以少搞一点这样的奖励评审,少而精嘛),因此,科技局只对自己系统组织验收的成果进行“评审”奖励,似乎也是合情合理。一则,这样做科技局的官员方便省事,且心中有数;二则,肥水不流外人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无可厚非。国家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实现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快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之而设立,不是为科技主管部门开财源,甚至都不是为了科技人员谋福利谋荣誉的,而是开创人民大众崇尚科学、奋勇创新的良好风气。因此,科学技术奖励不是为科技人员的要求而设立,而是为国家发展科技需要而设立,更不是为科技系统的官员的福祉而设立。甚至科学技术奖励不是因科技人员的申请而奖励,而应为国家要昭示爱科学光荣,讲创新有利意志与*策而奖励。譬如,袁隆平和李爱珍没有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却获得了筛选条件更为严格的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的称号,这不是袁隆平和李爱珍个人的遗憾,而是中国科学院的遗憾,完全可以这样说,袁隆平在所有人心目中本来就已经院士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做客人民强国论坛也明确表示,袁隆平完全有资格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而中国科学院却一定会因为没有袁隆平和李爱珍而不完整,袁隆平和李爱珍让中国科技界尴尬。再说,诺贝尔奖不论从其奖金额度还是从它设立时间久远来讲,它都不十分特别,而它却因前期受奖者均成为了世界顶尖的科学家而迅速著名起来。因此,现行“局限与偏颇”的院士评选制度应该打上休止符了,袁隆平和李爱珍的落选,必然会推动中国科技体制的改革。同时,凡是非科技部及其下属厅局组织验收的科技成果一律不得参加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之规定也应立即废除。笔者也深知道,万钢部长来科技部已经做了许多事,但仍认为这也许还是他真正要烧燃起来的第一把火,而不是在纪念全国科学大会30周年座谈会上作劳什子的发言,因为,袁隆平和李爱珍似的历史误会再也不能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