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顺手牵狗”获刑- 宠物资讯 -
大家都听说过“顺手牵羊”,近日,郑州市中原区却出现一起“顺手牵狗”事件,被告人胡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某日下午,胡某骑电动车带着自家的狗路经一家酒店门口,她的狗与常某养的萨摩耶狗和犬在路边玩耍起来。胡某趁常某不注意之际,将常某养的用电动车带回家中。失去爱犬的常某遂到处寻找,终于在某住宅区找到了胡某,胡某便将放在邻居家的泰迪犬还给了常某。常某报警后,公安人员将胡某带至派出所。经鉴定,泰迪犬价值5733元。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胡某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已将偷来的狗归还失主,确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做出上述处理。